泰兴梅兰新材料有限公司 含氟新材料技术改造项目三期工程项目安全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
2023-06-01
泰兴梅兰新材料有限公司 含氟新材料技术改造项目三期工程项目安全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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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网上公开信息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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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
江苏邦驰茂元安全技术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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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资质证书编号 |
APJ-(苏)-023 |
机构信息公开网址 |
http://ww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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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
江苏省南京市山西路67号世贸大厦A栋12B08室 |
邮政编码 |
210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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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朱兆华 |
联系人 |
朱旻 |
联系电话 |
025-588106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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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范围 |
石油加工业,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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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泰兴梅兰新材料有限公司含氟新材料技术改造项目三期工程项目安全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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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
泰兴经济开发区闸北路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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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泰兴梅兰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兴梅兰)是梅兰集团下属独立法人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明;地址位于泰兴经济开发区闸北路3号,注册资本56014.341万元,成立于2010年11月26日,占地900亩,分为东西两个厂区。 企业分为东西二个厂区,西厂区现已建成并生产装置有20000吨/年四氟乙烯装置、4000吨/年分散聚四氟乙烯装置、6000吨/年六氟丙烯装置、3000吨/年聚全氟乙丙烯装置、10000吨/年五氟乙烷装置、10000吨/年混合工质制冷剂装置、1500吨/年超高分子量聚四氟乙烯、500吨/年全氟烷基碘、300吨/年TFEDMA年产500吨六氟环氧丙烷、100吨全氟烯醚、100吨全氟酸铵盐水溶液(折百)装置,其中10000吨/年四氟乙烯装置正在试生产。 东厂区占地600 亩建设含氟新材料技术改造项目二期工程,主要生产装置包括4万吨/年F32、3万吨/年F134a、2万吨/年F152a、6万吨/年工业氯化钙(折百)、催化剂五氯化锑制备和回收装置、焚烧装置、污水处理装置及配套公用工程,其中2万吨/年F152a正在处于试生产阶段。 泰兴梅兰新材料有限公司并于2021年12月29日换领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为(苏)WH安许证字[M00281],许可范围及规模:四氟乙烯[稳定的](10000吨/年)、六氟丙烯(6000吨/年)、盐酸(343900吨/年)、八氟环丁烷(600吨/年)、氢氟酸(2325吨/年),有效期至2023年10月25日。 泰兴梅兰新材料有限公司含氟新材料技术改造项目三期工程总投资人民币100000万元,建设地点位于泰兴经济开发区闸北路3号。该建设项目为改建项目,已于2019年8月20日取得了泰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出具的《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证号:泰工信备[2019]29号。 该项目备案建设内容为:形成15000t/a四氟乙烯单体(TFE)、10000t/a悬浮聚四氟乙烯树脂(PTFE) 、8000t/a六氟丙烯(HFP)(包含副产800t/a八氟环丁烷)、5000t/a氟橡胶(FKM)、5000t/a含氟防腐材料、40000t/a二氟一氯甲烷(F22)、3000t/a乙烯-四氟乙烯共聚物(ETFE)、100t/a全氟醚羧酸(FEC)、3000t/a偏氟乙烯、2000t/a四氟丙醇、1000t/a全氟溶剂生产装置(副产全氟酸)等生产装置及1.2万吨/年氢氟酸循环经济利用项目(备用)和5000吨/年危险废固焚烧装置。 企业经过市场调研,结合企业现有装置的生产能力,决定三期在西厂区建设10000t/a悬浮聚四氟乙烯树脂(PTFE)装置、3000t/a偏氟乙烯装置、5000t/a氟橡胶(FKM)装置、100t/a全氟醚羧酸(FEC)装置、1.2万吨/年氢氟酸循环经济利用项目,并配备建设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包括在西厂区建设危化品库、新建脱盐水站、新建污水处理(含中水回用)装置、区域控制室(102)、原中央控制室103改为区域控制室103,在东厂区新建40000t/a二氟一氯甲烷生产装置、110kV变电所和综合器材库、二氟氯乙烷储罐、C318灌装站,以及将R410混配及充装、HFP充装、西厂区一期罐区由西厂区移至东厂区,新建东西厂区管道),承诺不再建设15000t/a四氟乙烯单体(TFE)、8000t/a六氟丙烯(HFP)(包含副产800t/a八氟环丁烷)、5000t/a含氟防腐材料、3000t/a乙烯-四氟乙烯共聚物(ETFE)、2000t/a四氟丙醇、1000t/a全氟溶剂生产装置(副产全氟酸)等生产装置和5000吨/年危险废固焚烧装置。 除100t/a全氟醚羧酸为首次工业化,并通过了江苏省化工行业协会组织的江苏省化工建设项目工艺安全可靠性论证,本项目其它装置的生产技术均采用母公司江苏梅兰集团现有技术,各装置生产技术在母公司已安全运行多年,单一装置能力未变化。技术来源可靠。 采用的工艺技术属于《关于印发〈江苏省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方案〉的通知》(苏办【2019】96号)第10条、《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化工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2020年本)〉的通知》(苏政办发〔2020〕32号鼓励类项目。 本项目涉及的原辅料有三氯甲烷、液氯、五氯化锑、碳酸钠、亚硫酸钠、无水氟化氢、四氟乙烯、乙烷、氢氧化钠溶液、过氧化双丁二酸、硅胶、硫酸亚铁、磷酸氢二钠、亚硫酸氢钠、过硫酸铵、二氯氟乙烷、偏氟乙烯、六氟丙烯、全氟醚羧酸、过硫酸钾、丙二酸二乙酯、氯化镁、氨水、Br/I、三氟氯乙烯、氧气、精馏轻组分TFE,三氟氯乙烯等、精馏后组分C-318,C4F8等、氮气、天然气,另外一期项目涉及的氯酸钾、草酸铵、丁二酸、石蜡、氢氧化钾、乳化剂、双戊烯、N-甲基吡咯烷酮储存于本项目新建的危化品库。本期项目产品有悬浮聚四氟乙烯树脂、氟橡胶(FKM)、全氟醚羧酸(FEC) 和氢氟酸(输送到东厂区现有氢氟酸罐区)。中间产品有偏氟乙烯、二氟一氯甲烷,副产品有盐酸(通过管道输送到东厂区盐酸储罐)、氢氟酸。二氟一氯甲烷生产过程中伴生的三氟甲烷。 依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经辨识,本项目涉及的氯、五氯化锑、四氟乙烯、乙烷、过氧化双丁二酸、过硫酸铵、二氟氯乙烷、偏氟乙烯、过硫酸钾、氧、氯化氢、氟化氢、氢氟酸、三氟氯乙烯、乙醇、天然气、氯酸钾、双戊烯、二氟乙烷(二氟氯乙烷罐组内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物质)、二氟甲烷(二氟氯乙烷罐组内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物质)属于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物质。 1、生产单元 (1)氟橡胶联合装置偏氟乙烯生产装置、40000t/a二氟一氯甲烷生产装置已经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2)10000t/a悬浮聚四氟乙烯树脂(PTFE)生产装置、氟橡胶联合装置氟橡胶生产装置子单元、100t/a全氟醚羧酸(FEC) 生产装置、12000t/a氢氟酸循环经济利用项目子单元、脱盐水站子单元、污水处理(含中水回用)子单元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2、储存单元 (1)西厂区危化品库子单元、西厂区一般固废库子单元、东厂区酸碱罐区氢氟酸罐区子单元、东厂区综合器材仓库子单元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2)东厂区烃类罐区一子单元已经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中分级标准,本其中: 1、生产单元 氟橡胶联合装置偏氟乙烯生产装置子单元已构成四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二氟一氯甲烷生产装置单元已构成三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2、储存单元 东厂区烃类罐区一子单元已构成一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具有爆炸危险性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界定标准的复函》(安监总厅管三函〔2014〕5号)、《关于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具有爆炸危险性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界定标准的复函>的通知》(苏安监办〔2014〕4号),本项目涉及的氯酸钾属于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四氟乙烯、乙烷、二氟氯乙烷、偏氟乙烯、三氟氯乙烯、乙醇、双戊烯、天然气等属于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泄漏后易燃易爆气体或蒸气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过氧化双丁二酸属于有机过氧化物受热或者撞击,易发生爆炸。上述物质在生产过程中具有爆炸危险性,因此本项目属于具有爆炸危险性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按《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计管理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76号)的要求选择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其防火间距应满足《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GB50160-2008,2018年版)的要求(备注:泰兴梅兰新材料有限公司一期工程已按石化标进行设计、建设)。 本项目涉及的裂解工艺、聚合工艺、氧化工艺、氟化工艺、氯化工艺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二氟氯乙烷、乙醇、四氟乙烯储槽、三氟氯乙烯、氢氟酸等易燃易爆、有毒储罐或者生产过程中涉及的易燃易爆中间储罐、危化品库属于《关于规范化工企业自动化控制技术改造工作的意见》(苏应急[2009]109号)中所列的高危储存设施。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号),本项目涉及的乙烷、氟化氢、氢氟酸、氯酸钾、天然气、液氯、三氯甲烷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本项目产品氢氟酸、副产品盐酸、中间产品二氟一氯甲烷、偏氟乙烯属于危险化学品,根据《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1号及第79号、第89号修改)及《江苏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苏安监规〔2017〕1号)、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工作的通知》(苏应急〔2020〕32号)的规定,本项目应申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因泰兴梅兰新材料有限公司已申领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其许可证范围中已有盐酸、氢氟酸,因此本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后,应及时变更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中,新增偏氟乙烯(中间产品,不外售)、二氟一氯甲烷(中间产品,不外售),另外变更盐酸、氢氟酸的年产量。 根据《工贸行业重点可燃性粉尘目录(2015版)》(安监总厅管四〔2015〕84号),本项目未涉及可燃粉尘,因此本项目不涉及爆炸性粉尘作业场所。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7〕1号),本项目裂解工艺、聚合工艺、氟化工艺、氯化工艺不在开展反应安全风险评估的范围,但是全氟醚羧酸生产过程中涉及的氧化工艺属于国内首次使用的新工艺,需要进行反应安全风险评估。企业已经委托南京工业大学进行了反应安全风险评估。 对照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个人可接受风险标准和社会可接受风险标准(试行),经软件计算,从个人风险等值线图看,本项目个人风险是可以接受。 从社会风险(F-N曲线)可以看出。社会风险部分在尽可能降低区,大部分在可接受区。 泰兴梅兰新材料有限公司含氟新材料技术改造项目三期工程于2021年11月2日通过专家评审,于2021年11月5日经专家组复核确认,并于2021年11月12日取得泰州市应急管理局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书(泰应急危化安审【2021】83号)。 企业原承诺弃建40000t/a二氟一氯甲烷生产装置,现因市场需要和企业总体产品产业结构调整要求,决定重新建设40000t/a二氟一氯甲烷生产装置。 本次安全评价的对象是泰兴梅兰新材料有限公司含氟新材料技术改造项目三期工程(在西厂区建设10000t/a悬浮聚四氟乙烯树脂(PTFE)装置 、3000t/a偏氟乙烯装置、5000t/a氟橡胶(FKM)装置、100t/a全氟醚羧酸(FEC)装置、1.2万吨/年氢氟酸循环经济利用项目,并配备建设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包括在西厂区建设危化品库、新建脱盐水站、新建污水处理(含中水回用)装置、区域控制室;在东厂区新建40000t/a二氟一氯甲烷生产装置(配套的循环水站及冷冻机组)、2套氢氟酸循环经济利用装置(每套180kg/h)、110kV变电所和综合器材库、二氟氯乙烷储罐、C318灌装站、新建东西厂区盐酸、硫酸、液碱、氢氟酸、二氟氯乙烷、无水氟化氢输送管道及管廊,以及将R410混配及充装、HFP充装、西厂区一期罐区由西厂区移至东厂区)。评价范围包括泰兴梅兰新材料有限公司含氟新材料技术改造项目三期工程涉及的危险有害物质、工艺、设备、储存设施、公用工程及辅助生产设施(含环保设施)、总平面布置、周边环境、自然环境等。该项目评价范围未超出项目立项批文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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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属行业 |
第一类4(b)危险化学品经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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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服务期限 |
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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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过程控制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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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管理 |
内审人 |
技术负责人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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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卫裙 |
周剑 |
张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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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查人员及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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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专 业 |
工作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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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加兵 |
化工工艺 |
组长(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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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爱国 |
化工机械 |
设备、设施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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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大明 |
仪表自动化 |
自动化控制方面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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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志忠 |
电气 |
电气方面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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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丽 |
安全技术管理 |
安全管理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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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剑臣 |
化工工艺 |
设备、工艺方面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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