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梅兰新材料有限公司 含氟新材料技术改造项目二期工程项目(2万吨/年F152生产装置及配套设施) 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
2023-07-15
泰兴梅兰新材料有限公司
含氟新材料技术改造项目二期工程项目(2万吨/年F152生产装置及配套设施)
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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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网上公开信息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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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
江苏邦驰茂元安全技术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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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资质证书编号 |
APJ-(苏)-023 |
机构信息公开网址 |
http://ww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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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
江苏省南京市山西路67号世贸大厦A栋12B16室 |
邮政编码 |
210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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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朱兆华 |
联系人 |
朱旻 |
联系电话 |
025-588106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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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范围 |
石油加工业,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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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泰兴梅兰新材料有限公司含氟新材料技术改造项目二期工程项目(2万吨/年F152生产装置及配套设施)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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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
泰兴经济开发区闸北路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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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泰兴梅兰新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11月26日,注册资本56666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2835653083520,地址位于泰兴经济开发区闸北路3号,是梅兰集团下属独立法人公司。现有员工428名,法定代表人:周虎宏,主要负责人:陈明,安全总监:曹马林;已设置了专职安全管理机构-安全处,专职安全管理员9人,其中包括3名注册安全工程师,企业的安全风险等级为红色,目前操作人员主要采用三班制,部分员工实行日班工作制。 企业分为东西二个厂区,本次验收项目位于东厂区,东厂区现已建成含氟新材料技术改造项目二期工程项目[6万吨/年工业氯化钙(折百)、催化剂五氯化锑制备和处理装置、焚烧装置、污水处理装置及配套公用工程]、年产4万吨二氟甲烷(F32)技改项目、年产3万吨四氟乙烷(F134a)项目。 本次验收项目位于东厂区,正常运行装置有6万吨/年工业氯化钙(折百)、催化剂五氯化锑制备和处理装置、焚烧装置、污水处理装置、年产4万吨二氟甲烷(F32)生产装置、年产3万吨四氟乙烷(F134a)生产装置;无停产装置;在建装置为F22生产装置;试运行装置:本次验收的2万吨/年F152a生产装置及配套设施。 企业于2021年12月29日变更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为(苏)WH安许证字[M00281],许可范围及规模:四氟乙烯[稳定的](10000吨/年)、六氟丙烯(6000吨/年)、盐酸(343900吨/年)、八氟环丁烷(600吨/年)、氢氟酸(2325吨/年)、二氟甲烷(40000吨/年)、五氯化锑(59吨/年),有效期至2023年10月25日。 泰兴梅兰新材料有限公司含氟新材料技术改造项目二期工程项目总投资人民币15.2亿元,建设地点位于泰兴经济开发区。该建设项目为改建项目,已于2016年12月5日取得了泰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出具的《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备案号:3212001606217。本次验收项目建设内容为:购置二氟一氯甲烷(F22)装置、二氟乙烷(F152a)装置、配套无水氟化氢(电子级AHF)装置、污水预处理装置、焚烧装置等国产设备14台(套),新征土地600亩,新增建筑面积25.61万平方米,建设含氟新材料二期工程项目。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8万吨二氟一氯甲烷(原料4万吨)、4万吨二氟乙烷、2万吨二氟甲烷、6万吨无水氟化氢(电子级)、6万吨无水氯化钙、500吨5-氟胞嘧啶、1万吨五氟丙烷联产三氟一氯丙烯、5000吨四氟丙烯(F1234ze)、5000吨七氟丙烷、5000吨四氟丙烯(F1234yf)及副产品25万吨盐酸(31%)、10万吨电石泥、24万吨氟石膏、7500吨氟硅酸、6700吨六氟丙烷(F236ea)、2.5万吨工业氢氟酸(30%)、2万吨工业氢氟酸(40%)、40吨氧化锑的生产能力。 在安全设施设计时由于500吨5-氟胞嘧啶、1万吨五氟丙烷联产三氟一氯丙烯、5000吨四氟丙烯(F1234ze)、5000吨七氟丙烷、5000吨四氟丙烯(F1234yf)五个产品及配套设施企业申请停止建设,因此,含氟新材料技术改造项目二期工程项目安全设施设计范围:6万吨/年无水氟化氢(电子级)、4万吨/年二氟乙烷、6万吨/年工业氯化钙(折百)、8万吨/年二氟一氯甲烷(原料4万吨)、2万吨/年二氟甲烷、催化剂制备和回收装置、焚烧装置及污水处理装置以及配套的公辅工程。其中2万吨/年二氟甲烷装置进行技改为4万吨/年二氟甲烷装置,重新进行立项,单独进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并于2021年4月通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6万吨/年工业氯化钙(折百)、催化剂制备和处理装置、焚烧装置及污水处理装置以及配套的公辅工程于2021年4月通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8万吨/年二氟一氯甲烷(原料4万吨)装置正在建设。6万吨/年无水氟化氢(电子级)在建。4万吨/年二氟乙烷生产装置为二套相同的生产装置,分期建设,现建好2万吨/年二氟乙烷及配套设备。 本次验收项目至2020年3月所有安全设施均安装完成,设备及管道试压、气密、吹扫、单机试车、仪表调校、联动试车等均已完成。2020年3月~5月,企业项目组会同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开展了“三查四定”工作,对查出的问题均在试生产前完成了整改。本次验收项目的安装由中国化学第十四建设有限公司(化工石油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承担。 本次验收项目监理由南京华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化工石油工程监理甲级)承担; 2020年5月15日,江苏省应急管理厅已组织专家对该生产装置试生产(使用)方案进行了论证,但一年内未组织试生产,故重新进行专家论证,2021年9月10日,江苏省应急管理厅组织专家对本次验收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进行论证,并开展了现场核查,2021年9月30日通过专家组的复审。 企业于自2021年11月20日起进行本次验收项目的试生产工作。 经过一段时间试生产,生产装置、储存及公辅工程等安全设施均经过了各种负荷的考验,达到了设计要求。 本本次验收项目涉及的原辅料有无水氟化氢、电石、氢氧化钠溶液(32%)、干燥剂、氯磺酸、氮[压缩的]、氯化钙水溶液(冷媒)、次氯酸钠溶液;尾气氯化氢、制冷剂一氯二氟甲烷;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氟磺酸;乙炔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硫化氢、磷化氢;中间产品乙炔(不外销);产品二氟乙烷(F152a);副产品30%盐酸、30%氢氟酸、电石泥;循环水处理过程中使用的药剂除垢剂、杀菌灭藻剂。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原辅料无水氟化氢(危化品目录序号:756)、氢氧化钠溶液(危化品目录序号:1669)、电石(危化品目录序号:2107)、氯磺酸(危化品目录序号:1497)、次氯酸钠溶液(危化品目录序号:166)、氮[压缩的](危化品目录序号:172);尾气氯化氢(危化品目录序号:1475)、制冷剂一氯二氟甲烷(危化品目录序号:2552);产品1,1-二氟乙烷(危化品目录序号:343);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氟磺酸(危化品目录序号:765);中间产品乙炔(不外销,危化品目录序号:2629);乙炔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硫化氢(危化品目录序号:1289)、磷化氢(危化品目录序号:1266);副产品30%盐酸(危化品目录危化品目录序号:2507)、30%氢氟酸(危化品目录序号:1650)均属危险化学品。 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及第653号、第666号、第703号、国办函[2017]120号、国办函[2021]58号修改),本次验收项目涉及的盐酸属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本次验收项目涉及磷化氢属于剧毒化学品。 根据《各类监控化学品名录》(工信部令[2020]第52号),本次验收项目不涉及监控化学品。 根据《高毒物品目录》(2003年版),本次验收项目涉及的氟化氢、氢氟酸、氟磺酸、硫化氢、磷化氢属高毒物品。 根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年版),本次验收项目不涉及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根据《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一版)辨识,本次验收项目不涉及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 依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经辨识,本次验收项目涉及的氟化氢、乙炔、电石、氯磺酸、尾气氯化氢、二氟乙烷(F152a)、氢氟酸、硫化氢、磷化氢属于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物质;经计算,本次验收项目F152a生产单元构成一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烃类罐区储存单元构成一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电石仓库储存单元构成三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具有爆炸危险性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界定标准的复函》(安监总厅管三函[2014]5号)、《关于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具有爆炸危险性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界定标准的复函>的通知》(苏安监办[2014]4号),本次验收项目涉及的二氟乙烷泄漏后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在生产过程中具有爆炸危险性,因此本次验收项目属具有爆炸危险性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3号)和《关于规范化工企业自动控制技术改造工作的意见》(苏安监[2009]109号),本次验收项目涉及的氟化工艺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新建二氟乙烷储罐、乙炔气柜及依托的氟化氢储罐属于高危储罐。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号),本次验收项目涉及的氟化氢、氢氟酸、乙炔、硫化氢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根据《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2014)、《工贸行业重点可燃性粉尘目录(2015版)》(安监总厅管四[2015]84号)等要求,本次验收项目涉及的物料电石粉尘为可燃粉尘,因此本次验收项目涉及的电石仓库、乙炔发生装置为爆炸性粉尘作业场所。 本次安全验收评价的范围为泰兴梅兰新材料有限公司含氟新材料技术改造项目二期工程项目(2万吨/年F152生产装置及配套设施)。本次安全验收评价范围均在项目立项批文、安全条件审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的范围内。本次安全验收评价范围均在项目立项批文、安全条件审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及试生产的范围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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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属行业 |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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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服务期限 |
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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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过程控制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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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管理 |
内审人 |
技术负责人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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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卫裙 |
周剑 |
朱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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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查人员及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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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专 业 |
工作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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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加兵 |
化工工艺 |
组长(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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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爱国 |
化工机械 |
设备、设施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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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鹏程 |
自动化 |
自动化控制方面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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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志忠 |
电气 |
电气方面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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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力 |
安全技术管理 |
安全管理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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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征 |
化工工艺 |
设备、工艺方面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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